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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延期交房还能按时办房产证吗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按照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详细规定,开发商应当在商品房实际交付使用之后的六十个工作日内,及时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所需的相关文件资料。若开发商未能按此规定的期限提供房屋所有权登记资料,导致消费者无法依照预先设定的或法定的时间获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话,那么该开发商就必须为此类行为所产生的违约后果负责。具体来说,对于那些“规定期限”,我们可以参考如下方式进行计算:首先是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有关房屋所有权证书取得的日期,若商品房销售合同的标的物属于尚未全面建成但已经投入使用的房屋,那么这个期限就是自房屋交付使用后的九十个工作日来计算;若该合同涉及到的标的物属于已经全面竣工并进入使用阶段的房屋,那这个期限就是从合同签订之日开始算起,并过渡至九十个工作日为止。如果开发商违反了法律规定而未能按时提交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所需的文件资料,从而导致消费者不能按照约定的时间或者法律规定的时间获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情况发生时,他们也必须对此负有相应的违约责任。需要指出的是,(一)如果由于开发商未能按期提交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所需的文件资料,使得购房者最终未能按签约时所承诺的期限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情况出现,而在此之前双方已经在商品房购买合同中对违约事项做出了有效约定,并设置了违约赔偿金的处理办法,那么将严格按照合同中的条款进行处理;(二)如果因开发商与购房者之间关于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文件资料缺失而对购房者取得房屋所有权产生了影响,然而在商品房购买合同中却又缺乏关于违约赔偿金的明确规定,此时将依据已支付的房款总额,参照我国人民银行制定、专门供金融机构收取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作为衡量赔偿金额的主要考量因素。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成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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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9 7:3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