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违约金收取标准是什么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开发商出现违约行为时,应遵循以下赔偿原则:首先,可参照合同中所规定的金额及比例进行赔偿处理;其次,若实际损失明显超出前者范围,则应以实际损失为基准进行赔偿,在这种状况下,双方需要共同协商并确定最终的赔偿数额。然而,法律规定在设定补偿数额时,其最大值不得超越实际损失的三成。若此前提下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支付实际所产生的损失,那么原告方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提高违约金的支付幅度;反之,若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出实际损失,被告方亦有权利向法院提出异议,请求降低约定违约金的额度。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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