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认定开发商合同违约与赔偿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现行法律规定,在合同纠纷导致一方经济受损害时,通常根据合同中预先明确规定的赔偿条款进行赔偿处理;若合同未对赔偿事项作出明确说明,便需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损失予以赔偿,其中亦涵盖了合同履行完成后所能获取到的预期利益。然而,赔偿金额不得超过违约方在签订合同时能够预见且应当预见的、因为违约行为而可能遭受的损失。在此前提下,合同违约金的顶额原则上不得超出实际损失的百分之三十。倘若违约金数额过高或过低,违约方可向法庭申请适当调整或追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第五百八十八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第五百九十一条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请求赔偿。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负担。 第五百九十二条当事人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人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对方对损失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减少相应的损失赔偿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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