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判断房屋有质量问题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尚未按照工程设计及相关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如期完工,且未能满足国家对于竣工的相关规定要求;(二)工程建设实体的品质无法达到国家设定的与施工安全息息相关的具体标准;(三)缺乏建筑材料、设备及其构成部件的质量达标的证书以及此类实验检测的报告;(四)遗缺由承担本工程实际施工的单位亲自签署的关于工程建设质量保修期限与责任划分的保函协议;(五)未能依照法律法规完成工程建设项目的交付使用的全部重要手续。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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