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房二卖怎么判断所有权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一屋二售”中如何确立所有权的问题,我们有以下见解:如果存在两份有效的购房协议,且其中一份已经完成了过户手续,则该房屋应当属于那一方;而如果在两个购房协议中都没有完成过户手续,但其中一方已经向相关部门进行了预告登记,那么房屋就应该归该方所有;最后一种情况是,双方都没有完成过户手续也没有进行预告登记,但是有一方已经在实际使用着这个房屋,那么房屋原则上讲就应当属于这一方。针对那些有效的购房协议,协议的签署方有权请求售房者9即卖家)严格履行关联的合同义务,将他们购买的房屋正式交付给他们;对于那些效力待定或者无效的购房协议,协议的签署方们同样可以要求售房者承担违约赔偿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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