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房二卖的最终判决是什么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一屋多售”的争议,法院会依据以下四项基本准则进行判裁:1.当同时存在两份尚未生效的购房协议时,法院将尽可能维护签订日期靠前的那份协议;2.如果有一位买受人已经通过合法途径获得了标的物的所有权,那么法院会优先维护其物权利益;3.如果两位买受人都未能成功地获得标的物所有权,则法院将会优先考虑那位最早、最先实际控制或拥有标的物的买受人;4.在最后的情况下,若其中一位卖家已经开始履行自己在协议中的义务,那么法院会优先保护这位已开始执行合同内容的当事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