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山东买房后悔怎么退房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通过双方共同签署的协议,需详细规定出房屋的实际状况、房价水平及其委托人期限等重要事项。此外,委托中介公司向买方收取定金这一环节也是不容忽视的,其中包括房屋的基础信息、房价界定、保留期限以及针对各类情形如何处理定金等方面的详细约定,同样需要在合约中明确体现并加盖中介公司的印鉴予以确认。
2.在买方与中介公司达成协议之后,在交纳购买二手房屋的定金之前,购房者有必要要求中介公司提供卖家授权其代为收取定金的委托书协议书。当收到这份委托书后,在支付定金阶段务必要要求中介公司出具相应的收款凭证,否则仅凭中介公司经办人员的个人签字则不能作为正式凭据,必须附加具有中介公司印鉴的盖章文件。 3.对于定金的签订过程,务必要求买卖双方(连同所有共有人)都进行签字确认。依照以上详尽程序完成定金交付,上下级双方间的定金合同才能确保生效力。若在上家拒绝出售房屋的前提之下,买方有权请求实现定金的双倍返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
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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