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约定金
立约定金,也称订约定金,是指合同订立之前,为确保合同的订立,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给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6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问题 | 解约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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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约定金指的是在签订合同或协议时双方约定的一定金额或比例的款项,在一定条件下(如一方无法履行合同)被返还给另一方的行为。 解约定金 相关词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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