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山东省延期交房购房违约金收取标准是什么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延迟交房所导致之违约赔偿额度乃参照已实际支付完毕的房产总价之1%至1‰,并以此为基础,根据逾期交付时间的长短进行逐日计算。在合同约定的逾期交房违约责任方面,相关方应严格依照合约规定予以履行支付义务,对于不负有责任的消费者而言,其无任何损失并不构成开发商免除违约责任的合法依据,除非开发商能够证明其确实存在法律上的免责事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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