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广东购房定金能不能退回来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购买房屋时支付了定金之后又选择放弃购买的情况下,一般来讲是可以要求退还定金的。然而,这需要购房者与出售方之间进行友好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由于房屋买卖交易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契约关系,因此不能随意地予以撤销或解除。倘若经由相关各方共同协商,卖方愿意取消交易合同,购房者仍然须承担因自身违约行为而产生的相应责任,对卖方所遭受的经济损失给予合理的补偿,在此种情况下,定金通常无法得到全额返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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