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把购房交的定金退回来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欲退还购买房产所支付的定金,可与出售方进行友好磋商。在此,提供以下五种情况下,买方有权利要求退还定金:1、若开发商未能在约定的认购意向书期限内将已被买方认购的房屋转售给其他第三方,从而导致未能顺利完成正式签约手续,此时,开发商需双倍返还买方所支付的定金。2、若开发商未能取得相关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或由于其自身原因导致双方无法签署正式合同,甚至因此导致合同无效,那么开发商须全额返还买方所支付的定金,同时承担买方可能遭受的经济损失。3、若双方仅因正式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中的具体条款无法达成共识,且此问题与认购意向书内容无直接关联,最终导致签约失败,那么双方均不构成违约行为,开发商应全额返还买方所支付的定金。4、若认购意向书中对于房价、建筑面积以及户型等关键性条款未作明确约定或表述模糊,导致双方就此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进而影响到正式合同的签署,此时,开发商也应全额返还买方所支付的定金。5、若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成功签订并非由于双方当事人的过失所致,而是由于不可预见的外部因素所引发,那么出售方应全额返还买方所支付的定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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