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定金特殊情况可以退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当买卖双方在房屋购买协议的细节问题上未能达成共识,而购房者决定放弃购买时,开发商与卖方通常会同意立即返还所支付的定金。如若开发商或卖方拒绝履行此项责任,那么购房者是否可以向住房建设委员会进行投诉?
2.在签订认购书或正式购房合同后,如已对退定金的相关事项作出了明确规定,那么在符合这些规定的情况下,购房者有权要求退还定金。 3.针对内部认购等尚未取得销售许可证或产权证的项目,由于其自身并不满足销售条件,因此无论在何种情况下,购房者均有权要求退还定金。 4.在新房销售过程中,如开发商未能提供齐全的“五证”,这本身便构成了违法行为。在此背景之下,购房者是否能够直接向开发商提出解除合约并索回定金呢?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否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否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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