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预售合同是统一格式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商品房买卖合同均为统一规范版式。商品房买卖合同乃是买卖双方(即买受人与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基于平等、自愿及友好协商之原则,就商品房屋的买卖事宜所订立之协议。一旦涉及到房屋买卖这一系列环节,买受方与房地产开发公司一经达成共识,房地产管理部门便会强制要求开发商采用统一格式以及统一内容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签订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几点:首先,需仔细检查开发商所提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否符合统一的格式标准;其次,应明确约定办理房产证的具体时间,并要求开发商确保在既定的期限内严格履行其应尽的义务,若因开发商方面的原因致使房屋产权证无法顺利办理,则应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最后,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必须明确违约责任的划分。而对于购买房屋时签署合同的具体流程,可分为以下两种情况进行阐述:第一种情况,当购买二手房时,买卖双方应先行商议并确定交易条件,随后依据房地产交易中心发布的《房地产买卖合同》范本,共同协商拟定相关条款,待双方确认合同具体条款无误后,方可签字盖章生效;第二种情况,当购买新建商品房时,买卖双方应首先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待开发商竣工并交付使用,消费者支付完毕全部房款之后,即可直接办理过户手续,无需再次签订销售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一条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条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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