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叫房子预售合同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商品房预售合同,系指商品房预售方与预购方共同约定,由预售方于约定时间内将已完工之商品房所有权移转予预购方,预购方向预售方支付定金或部分购房款项且按时接纳所购买商品房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协议,属于买卖合同的一种类型。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生效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合同主体必须符合法定要求;其次,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最后,合同内容及形式均需合法合规。其中,当事人意思表示的真实性以及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并无特别之处,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基本原则进行判断。然而,在合同主体资格合格以及合同形式合法这两大要素上,商品房预售合同却具备其独特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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