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延期30天交房算违约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一般的情况下,如果开发商无法依照原定的交房日期按时交付房屋,那么他们就已经构成了延期交房的违约行为。根据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中所约定的条款,开发商应当对此类情况负起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或选择解除合约等方式来保障买家的合法权益。当开发商未能如期完成交房时,房屋购买者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向开发商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求。根据我国现行的司法解释,如果开发商出现延期交房的情况,并且经过购房者的催促之后,仍然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没有履行其义务,那么购房者可以依法请求解除合同,这种请求应该得到法院的支持,除非双方在合同中另外做出了其他的约定。对于购房者来说,他们在法律所规定的期限之内,是完全有权利要求解除合同,同时还能要求开发商退还房价款项、支付利息以及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第三百八十九条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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