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东延期交房是违约么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是延期交房现象发生在商品房买卖交易环节,这便被视为违反了相关合同,需按照法律规定向另一方支付相应违约金。具体来说,商品房买卖合同乃是一类经济性质的合约,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所设定的规定,签约双方都应全面履行各自的承诺和义务。当其中任何一方未能严格执行合同内容或履行行为未达到约定标准,那么他/她就必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此外,当事各方还可自由协商设定,当有一方违规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金额的违约金;抑或是约定因违约而导致的损失赔偿金的计算方式。对于这类问题,购房者务必关注购房合同中是否存在关于延期交房违约赔偿的明确条款,同时也要留意该项违约金的比例是以购房者已经支付的房款作为基准,包括通过银行贷款按揭方式支付的款项,同样的条款对于采用不同支付方式的购房者所能获得的赔偿金额可能会有所差异。若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则应依照约定进行赔偿。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造成的损失,当事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增加;反之,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当事人亦可申请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降低。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如下解释:“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对此,可以依法要求开发商按房屋租金标准赔偿损失,如果不被接受,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其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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