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咸宁房产纠纷哪里起诉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房地产争议案件的审理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通常可以选择在房地产所在地的相应法院提起诉讼,或者在被告方的居住所在地以及合同义务履行地进行起诉。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普通类型的商品房交易并不归属于特殊的管辖范围内。如果相关合同已经得到了切实履行,且实际履行地点与约定履行地点存在差异,那么此时应由被告方的居住所在地与约定履行地共同行使管辖权;反之,若合同尚未得到履行,且约定履行地并非位于原被告双方居住所在地的情况下,则仅能由被告方的居住所在地行使管辖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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