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合同定金给谁交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进行房产交易过程中,关于购房定金支付的环节通常会面临两种选择方案,即将定金直接交付给卖家或者先行委托中介机构代为托管,而后再由该中介机构将其转交给卖家。实际上,定金被视为是对房屋买卖合同的生效、执行及解除等行为的保障措施,具体的金额大小需要买卖双方共同协商并达成一致,但是最高限制不能超出主合同标的整体价值的20%。如果支付定金的一方未能完全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那么他们便无权要求退还定金;然而,若接受定金的一方未能按照事先承诺遵守合同条款,那么他们便必须承担返还双倍定金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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