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预售房合同在哪拿的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商品房预售合同实质上是一份购房合约,其主要内容是由商品房预售方与预购方两方共同协商确定。在此合约中,预售方承诺在约定的期限内向预购方转移已建成的商品房所有权,同时,预购方则向预售方支付预定款项或部分总房款,然后按期接收所购买的商品房。值得注意的是,该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标的物是正在建设过程中的房屋,因此被视为购房买卖合同的一个特殊类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本解释所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统称为出卖人)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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