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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买房纠纷可以去法院起诉吗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在处置夫妻购房产生的纷争问题时,首先需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所制定之相关法规条款进行参照,尤其是其中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的具体规章内容,这一条例明确规定了在夫妻双方步入婚姻生活后,对于彼此在此期间所获得的利益以及原本属于个人的财产,拥有自主设定其归属的权利。若夫妻俩在购置房地产时已经达成明确的书面协定,那么应当严格按照原先的共识进行处理。倘若夫妻两人并未商讨出明确且具有法律效益的约定,那么则需依据现实状况,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其他相关规定,例如针对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规定,进而明确房地产的所有权归属。值得注意的是,若夫妻之间经过沟通与协商依然无法解决此纠纷,那么可考虑透过仲裁或诉讼的途径来解决问题。在选择仲裁方式时,应关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中所规定的各项规程,特别是第四条和第九条。第四条强调,当事人间必须书面形式同意仲裁;而第九条则旨在执行一次裁决即达到终局性的制度原则,裁定一经做出,同一纷争不得再次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四条
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九条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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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2 8:0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