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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买房纠纷二审怎么办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面临夫妇购房争议的处理过程中,首要的步骤应当遵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所设定的严谨条文进行参考,尤其是第一千零六十五条,此条款明确阐述了各对夫妇有权在婚姻延续期间就其获得的财富及个人婚前所有财产做出属于各自的划分决定。若两位购房者能在购房过程中签订具有明确意义的书面协议并记录下来,那么我们便应尊重他们的约定进行处理。然而,假如双方没有做过任何书面约定或其约定内容不够详尽的话,此时就要根据具体的事实状况,同时参照《民法典》中的其他适用条款,如关乎夫妇共同财产权益的部分,对房产的所有权问题做出判断。除此之外,倘若即便是双方都无法借助协商途径摆脱争议,可考虑采取仲裁或诉讼的方式予以解决。在选择仲裁这一途径时,务必尊崇《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中所规定的各项条文原则,特别是第四条与第九条。按照第四条的规定,当事人必须要本着自愿的原则达成仲裁协议,而依照第九条的解释,仲裁采取的是一裁终局制,一旦仲裁结果产生之后,针对同一争议,不得再次申请仲裁或是递交至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四条
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九条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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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2 18:1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