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小产权房子一房二卖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房屋在售出后再行买卖的问题,处理程序具体如下所述:在该情况下,房屋购买者享有解约合同、要求退回已经支付的购房款项及其相应的利息、补偿损失以及转让人需承担支付不超过已支付购房款额度一倍的赔偿责任的权利。但是,若出售此房产的人并非房地产开发行业内的企业人士,那么他们将只能向欺诈者寻求追索违约责任,其所能主张的权利仅限于退还购房款项及其应得的利息和相应的损失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其中第五百七十七条明确规定,无论何种情形,只要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的义务或未能按照合同条款履行相应责任,均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救济措施或者赔偿受害人损失等相应的违约责任。同样,第五百七十八条还明确指出,如果有任何一方当事人明确表示或者通过自身的实际行动向另一方表示不再履行合同的义务,对方有权在履行期到达之前提出请求,要求该方承担违约责任。另外,第五百七十九条,也对这种现象作出了规范和保障,即任何一方当事人若未能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等相关费用,或者未能履行其他金钱债务时,对方有权提出请求,要求该方支付相关款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