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房二卖赔偿一般多少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到两项契约均尚未得到认真执行的情形时,应坚守先前缔结的那项合同之规定。也就是说,领先缔结了这一买卖交易合同的买方便可获得出售物品的所有权,而之后才签订交易协议的买方则无法获得该物品的所有权,但他却能向卖家提出请求,要求其采取纠正措施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其次,若有一名购货方已经成功获取了物品的所有权,我们应当严格遵守物权优胜于声明权的原则。 接着,如果买方还没有获得所购买物品的所有权,那么就应该坚持先占有物品为佳的原则。 最后,如果一方已经全面履行了合同义务,我们就要坚决主张先行履行合同的原则。当一方当事人未能积极履行合同责任或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时,他们将会承担起进一步履行义务、弥补措施以及做出赔偿等相关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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