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业主集体段贷烂尾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开发商未能履行合约约定,业主有权利保留追索权,请求开发商返还先前所支付的全部房款及相关利息费用,同时要求开发商对自己因违约所产生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至于具体的补偿方案,需视开发商与业主深度沟通后共同商定决定。若无法达成共识,双方可选择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相关纷争。在此过程中,业主有权主张返还已支付的房价款项及相应利息、赔偿其实实在在遭受的经济损失以及可能获得的预期收益的损失,并且施加额外的要求,即要求开发商因违约行为而赔偿已支付购房款数额一倍的违约金。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开发商常见几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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