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小产权房纠纷不受理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知晓其为可撤销或者无效合同时,相关合同的签署方拥有至多一年的时间向司法裁判机构或者仲裁机关申请正式废止该合同,且有权要求涉及到交易一方支付返还此前支付的购房款项以及相应的利息费用,补偿由此造成的财务损失金额,同时,还需承担不超过已支付购房款项二分之一水平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房屋买卖合同司法解释全文》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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