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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新房有质量问题可以退房吗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首先,我们来探讨的情况是,出卖方在分别与两位买受者签订交易协议以后,按照约定向后买受者履行了相应的合同义务,并且也成功地完成了财产权转让登记环节。在此种情况下,双方所签署的两个房屋购置合同均具备合法有效的法律效力。其次,讨论的另一种情况是,出卖方将相同的房屋出售给了前买受者,然后已经完成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之后,再次与后买受者达成了新的以同一住宅作为交易标的物品的购销交易协议。在这种特定背景之下,由于此前房屋产权过户至前买受者名下,因此出卖方不再享有该住宅的所有权。此时的出卖方实质上是在向其他人转售该房产。第三个需要关注的问题则是当两次交易都尚未完成最终的转让登记时的处理方法。在这个特殊情况中,两次订立的购销合同中涉及到的房屋所有权仍然归属于出卖方,而无论是前述的前位买受者抑或是后位买受者都还未获取该住宅的所有权。关于“一房二卖”后的情况处理,如果两个购买者均签署了购房合同但却都未能进行相应的登记,那么优先签订合同的买受者拥有该住宅的所有权;然而若仅有一方进行了注册备案,那么注册备案的买家具有法定享有权;如果其中一份合同已经将备受争议的标的物房屋实际交付完成,那么完成交付的那一方将赢得关于该住宅的所有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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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4 11:5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