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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小区房屋质量问题怎么办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在房地产市场中,商品住房的开发商通常会采用按房屋建筑面积进行销售的方式。此中的“建筑面积”,除了包含用以居住的实际可用面积(即套内使用面积)外,还涵盖了套内墙体以及阳台的总面积。至于“公摊面积”,实际上是指整幢建筑物的总建筑面积扣除其所有套内建筑面积后,再排除那些已经作为单独使用空间出售或者出租的地下室、经营性用房、车库以及人防工程等部分的总面积。在计算过程中,需要先将整个大楼的公共建筑面积除以各套内建筑面积的总和,从而得出该商品房的公共建筑面积分配比例(简称“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然后,每位购房者应当承担的公共建筑面积便可以通过这个分摊系数乘以自身购买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来计算出来。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等于产权登记面积减去合同约定面积再除以合同约定面积后乘以百分之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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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9 18:54: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