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效购房合同纠纷能否调解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因无效购房合同而引发的民事争议,可以选择以调解的方式加以妥善解决。根据我国《调解法》中的第十七条明文规定,双方当事人皆可向当地设立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诉,请求介入调解。当然,人民调解委员会在特定情况下也有责任积极主动进行调解工作。但如果其中一方当事人已经明确表示不愿意接受调解的话,那么调解程序将不能继续进行下去。此外,我国《民事诉讼法》中第九十四条规定指出,当人民法院进行调解时,可以由独任审判员或合议庭负责人来负责组织协调,并且尽量在距离当事人较近或者案件发生地点的场所进行调解工作。当人民法院进行调解的过程中,可以采用简易便捷的方式告知相关当事人以及证人到场参与调解。同时,《民事诉讼法》中的第九十五条进一步规定,当人民法院进行调解时,有权邀请相关单位以及个人前来协助开展调解工作。被邀请过来的单位以及个人都有责任与义务帮助人民法院顺利进行调解工作。
法律依据:
《调解法》第十七条
当事人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也可以主动调解。当事人一方明确拒绝调解的,不得调解。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 第九十五条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邀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协助。被邀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人民法院进行调解。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