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海新房装修质量下降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房屋存有重大质量瑕疵,以致于对正常居住和使用构成严重干扰,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买方有权解除合约并且请求卖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然而,买方同样拥有权利向卖方提出维修需求,并允许卖方因维修过程中造成的交付出租延迟或赔付额外损失而负责。至于其他类型的质量问题,因其尚未对正常居住和使用产生严重影响,买方仅能依据规定督促卖方进行必要的维修工作,并要求其付出相应的赔偿费用,却并不具备取消买卖协议的资格。总的来说,在遭遇房屋质量问题时,有必要根据不同情况下的具体情况来理性地选择合适的维权方式。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 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 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