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纠纷起诉时间的规定是什么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复杂的房产纠纷案中,相关法律对其诉讼期限有所明文规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房产纠纷诉讼期限为三年,这一期限从权利人明确知晓或者应该清晰了解自身权益遭受损失的那一日起开始计算;如果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已超出了整整二十年,那么,无论对于何种类型的案件,人民法院将不再进行任何形式的保护;但若涉及到不动产物权以及登记返还财产等方面的事宜,则不受诉讼期限的约束。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九十六条 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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