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小区房屋质量问题谁管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新购置的房产存在工程质量问题时,买方有权与屋主或开发商进行商讨,敦促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工作。若经过上述程序后,整改效果仍然未能达到事先约定的标准,买方有权利向屋主或开发商提出终止房屋买卖合同的要求,同时索取因工程质量问题而导致的经济损失补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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