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违约收取的保证金如何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购房贷款的保证金是完全可以申请退还的。作为债务保障机制,当支付保证金的一方按期偿清所有欠款后,此笔保证金便有了追溯权,有权要求相关方予以归还。针对收取的兑现保证金行为,若支付定金的一方因对方的违约行为受到了损害,那幺这一方就有权通过法律手段主张索求双倍定金的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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