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违约能提前交房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开发商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交付房屋,业主有权首先选择验收房屋。在这种情形下,业主可依据法律规定,向开发商发出正式的书面催告通知书,督促其加快房屋交付的进度,同时对由于延迟交付导致的经济损失进行合理的赔偿请求;如开发商在收到催告书之日起的三个月内仍然未能按照合同规定完成房屋交付,并且无法提供有力的证据证明自身的延期行为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那幺业主便有权利根据有关规定解除购房合同,同时追讨已支付的全部购房款项及相关的利息,并向开发商追究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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