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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付了首付后开发商违约金吗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在支付了首付款尚未进行按揭贷款手续的前提下,如果需要取消购房交易,依据购房合同的规定,相应的违约金通常设定为房款的百分之一。另一方面,所谓的“按揭”业务,实质上是指借款人以房地产等实物资产或者具有价值的证券、契约等作为抵押担保,进而从银行获取用于支付房屋购置款项的贷款,然后按照相应的贷款合同要求分期偿还本金及利息。待全部贷款事项偿清后,银行会将原先提供的抵押物返还给借款人。实际上,“按揭”就是依据借款人和银行签订的相关协议,借款人把房屋所有权转让给预扣贷款风险承担方,以此来作为向对方履行债务的担保。在这一系列流程结束之后,预扣贷款风险承担方将会立即将涉及到的房屋所有权重新转移回给借款人,在此期间内,借款人仍然保持对该房屋的使用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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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9 7:1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