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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开发商多久卖完房算违约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若开发商未能按照约定时间提供房屋交付,自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的次日,应视为违约开始之日。在此情况下,如果经过及时催促,开发商在连续三个月内仍未能遵照执行并给出合理理由解释其行为的,买受人有权决定是否解除买卖合同,同时要求开发商归还先前支付的购房款项及利息,并且必须承担对应的违约责任。然而,倘若开发商在催告后三个月内采取措施进行了适当的履约,此时则无法解除合同关系,但买受人仍然有权利要求开发商对超出约定日期的时间损失作出补偿。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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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6/1 18:0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