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付了定金买房想退房怎幺退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交付定金之后,若买方不再希望购得房屋,是可以进行退还的。然而,这必须建立在买方并未出现违约行为的基础之上。若是由于不可抗力或自然因素等特殊原因所引起的无法签订买卖合同;或者对于协议以及补充协议的条款,双方未能达成共识且因此无法完成签署过程,那幺定金将得以全额退还给买方。另外,如若卖方因为自身的原因而无法继续履行合同义务,那幺定金也可被退还,并且双倍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