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违约应该起诉到哪个法院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原告应在被告当前的实际居住地法院享有受理案件的权利。其次,原籍所在地的法院是没有权限管理这个案子的,这里提到的“户口所在地”指的就是居民平常生活和休息的地方,如果有人在特定的地点居住了超过一年以上,那幺这个地区就可以称为其固定的常住场所。第三点,对于普通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应当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进行审理;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并不一致,则应由当事人长期居住且已经稳定的常驻地人民法院进行管辖处理。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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