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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开发商晚上开盘了算违约吗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1.对于房屋质量未能符合作业质量标准的情形,我方在选择房源以及签署合同时已经将房屋面积及质量予以明确确定,然而在现实操作过程中,例如墙壁承重结构出现开裂,阳台或者窗户框架变形;墙体与地面处于非垂直状态;大面积的墙面存在空洞现象等恶劣情况,均属于开发商未能履行其应尽义务的表征。实际操作过程中,对于此类涉及房屋质量问题的案例,具体处理方式可分为两种类别进行讨论:一种是较为常见的房屋质量瑕疵问题,这类问题开发商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质量保修责任;另一种则为较为严重的房屋质量问题,诸如房屋整体质量不达标,或对后续的居住使用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在此等情况下,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进行退房并且承担赔偿经济损失之责。2.针对房产证书未能按时颁发的问题,应当依照双方在合同中所订立的内容支付延迟办理房产证书的违约金,如果逾期颁发证书的时间过长,购房者有权提出退房申请,此外如果实际产生的经济损失超出了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数额,那幺购房者有权按照实际造成的损失来请求赔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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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6 8:1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