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房二卖属于有权处分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房多售的行为被视为严重的违法行为。这一现象所触犯的相关法律条例主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因为一房多卖往往涉及到对购房者权益的侵犯以及因虚假信息误导而引发的商业欺诈行为。在具体实践中,若一方在出售房产的同时,他还与第二个或更多的买家达成了合法的购买意向且在这些交易中存在欺骗性的行为,以骗取对方的财务财产为目的,且其犯罪所得金额达到一定的量级时,就有可能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所定义的合同诈骗罪,进而根据情节的轻重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包括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罚款或者单独处以罚金等刑罚措施。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己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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