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房二卖归什幺部门管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遇到了房屋被多次出售情形,建议您首先咨询房地产管理部门或直接向法院寻求帮助。若是经过与卖方充分沟通后仍无法达成共识,您可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诉求处理过程中的违约行为并请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假如您的情况属于大型地产开发商的单方行为导致的“一房两买”,那幺您有权要求该开发商赔偿您所支付的双倍购房款项及其利息的损失;若是在二手房交易市场中遭遇类似问题,您便可以要求卖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若卖方在纠纷解决中存在着严重过错,甚至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关于这方面的典型刑事案件,《人民法院报》曾经有过相关报道,您大可登录该网站进行查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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