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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一房二卖法院最后怎么判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房屋买卖中的“一房二卖”问题,其裁判结果的判定标准主要呈现出以下四大原则:首先,在两份买卖协议都尚未得到实际履行的情形之下,应当优先考虑并遵循早先签订的那份协议的规定和条款;其次,如果其中某位买家已经成功地获取了该不动产的所有权,那么我们就必须坚守物权优于债权的基本原则来处理问题;第三,如果所有买受人都还没有获得该不动产的所有权,那么就应该遵从占有人具有优先权利这一原则进行处理;最后,如果有一方当事人已经开始切实履行了他所签订的交易合同,那么我们在处理这个问题时,就需要坚持实际履约在先这一原则。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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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8 15:2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