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阳台面积缩水能要求赔偿么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房屋购买过程中,若发现实际建筑面积较之预售合同所载明的面积存在小于等于3%程度内的误差,买房者应依实际面积与预售协议所示面积之差值,进行实际收取房价款的结算操作;如若超出该允许范围,买房可以行使解除合同的权利,此时房地产开发商需将此前支付的按揭贷款及利息返还;此外,若买房依然选择坚持执行原购房协议,则开发商有必要按照实际面积差异之事比例,以及双方已经明确规定的价格标准,向买房进行两倍款项的返还。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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