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贷款不通过怎样退房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在购房过程中不幸遭受了相关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导致原拟定的按揭贷款无法顺利获取,那么在此情形下,购买方如有必要选择退出房屋交易,买卖双方可依据签订的协议、法院裁决或是仲裁办法以解除合同、撤销合同或宣告合同全面无效等方式达成共识。此时,要实现退房需遵循如下所述步骤操作:首先,由购房者发出正式退房通知,具体至开发商市收处。购买者若有退房意向,可以利用挂号信、传真或电话的交流渠道向卖方提交正式的要求;其次,办理所有必要的手续,当开发商确认购买者提出的退房请求后,应当全额退还购房者已支付的所有房屋款项,同时也有义务协助购买者完成与贷款银行之间解除或终止合同的手续;最后,开发商应在购房者提出退房申请后的规定时间内将所有购房款项无条件归还购买者,并确保办理完将款项分期偿还公积金管理机构或贷款银行的相关手续。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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