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证延期不办怎么赔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关于逾期办理房地产证所可能导致的责任及赔偿办法,具体情况如下:首先,根据实际延迟的时间长度,按照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违约赔偿金;其次,若在购房协议中明确注明了“在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进行办理”,这里所提到的“办理”并不仅仅是内向注册所在地房屋登记部门提出申请的过程,而是包括递交资料以及接受审核等多个环节在内的完整办理流程。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