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证能否延期办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交付房屋之后,您有权利选择将房地产证书推迟十年进行办理,然而在此过程中需承担一定数额的滞纳金(即契税滞纳金)。关于契税缴纳的规定,通常情况下,新购置房屋的契税应在收到缴税通知起十个工作日内办理或与实际交付房屋时一并处理;而维修基金方面,则需要把握在实际交付房屋时预先支付的原则。对于购房者而言,购房契税的交纳时间通常为交付房屋之前,部分人可能会选择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手续之前完成。具体来说,当您收到缴税通知时,务必于十个工作日内着手办理相关事宜。就维修基金而言,对于购买预售商品房的业主来讲,该费用通常应由开发商代收,随后其将会向房产管理中心进行相应的转交操作。按照惯例,业主应在办理房地产证之前提前一个月向开发商支付这笔费用,并且由开发商在后续环节中及时交予房产管理中心。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成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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