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证可以延期签字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随着具体情况的变化,我们面临着两种可能的结论。第一种,若交易双方在合约中提前做出明确规定,则这种行为被允许;反之,若双方在合约中未能对此事达成共识,则这种行为就无法得到许可。因此,对购房者来说,应该立即在签订合同后的90日内完成各类必要的证件手续办理,以免错失时机。否则,只要尚未成功办理证件,房产始终会保留在开发商的名义之下。假如购房者在此期间遇到了资金周转上的难题,相关部门将会有权力以法律手段查封并处置开发商名下的房产,这种情况对购房者而言无疑是极其不利的局面。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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