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子佣金纠纷在哪里立案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在购买房屋过程之中遭遇了房产纠纷时,可以采用协商、调解、仲裁、行政和诉讼等多元化的方式来化解矛盾。首先是协商手段。协商解决是指当事人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互信互助,通过友好磋商达成共识从而解决问题的一种方法。其次是调解途径。调解,在此即为购房纠纷中的买卖双方在房地产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或是其他具有相关经验与权威的组织机构监管之下,依照相关法规与政策,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迅速有效地解决房产纠纷。然后是仲裁制度。仲裁是指在争议未发生前或发生之后的纠纷节点,买卖双方在自愿前提下签署协议,将争议提交至仲裁机构,交由他们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地区行政规章条款进行公正、公平、客观的裁决,同时该裁决对各方均具有同等效力。接下来是行政处置。对于购房纠纷中的行政解决,是指若经过商品房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机构或其他相关部门的调解后依然无法达成协议或协议达成过后当事方有异议的情况,或者购房纠纷的当事人通过向行政部门投诉来表达诉求,则由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对纠纷进行处理的一种具体权利。最后是诉讼救济。通过诉讼解决购房纠纷,是指在法律程序之下,纠纷各方与其他法律程序参与者共同参加,透过人民法院方式来解决购房纠纷之问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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