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旧房屋质量问题怎么解决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您在居住长达十年之久的房屋中察觉到某些质量瑕疵时,通常需要依照签订过的合同条款进行处理。倘若其中一方未能严格遵守约定,另一方可主张其承受相应的违约责任,若通过协商无法达成共识,最终将不得不诉诸法律寻求公正裁决。以下为相关步骤的详细说明:首先,依据国务院颁布实施的《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规定,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后,若购买者认定该房产的主体结构存在质量问题,可向上报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对该问题进行重新检验评估。经过相关部门细致检查核实之后,倘若确实认定主体结构存在质量严重不达标的情况,那么购买者便享有合法的权利选择退房;而对于因此所遭受的损失,房产开发企业亦需依法承担起相应的赔偿责任。其次,针对诸如房屋防水等非主体结构方面的问题,如果买卖双方在购房合同中做出了相应的特殊规定,则需各方严格按约执行;反之,如果在购房合同中未见任何关于这方面的特别规定,购销双方应当积极沟通协商以寻找到妥善解决方案。若开发商在法定的保修期限内未能尽心尽力地履行其保修义务,购买者便有权追究开发商的法律责任,要求其赔偿所有由于未能即使履行保修义务而导致的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要求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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