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房产纠纷的法定时效通常为三年,最长诉讼时效为二十年。其中包含了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所谓的一般时效,即是除其他法律另有特别规定情况外,诉讼时效设定为三年,且从权利人知晓或应当知晓自身权益遭受侵犯之日起开始计算。在此种情形下,如若超过三年期限,将由人民法院裁定不受理该案件。其次,特别时效主要涉及租金支付问题,即延付或拒绝支付租金的诉讼时效为一年,逾期则同样由人民法院裁定不再受理。最后,最长时效方面,若权利被侵权之日起超过二十年,虽经权利人提出请求,但人民法院不会对此进行审理与保护。换句话说,只有当权利人确实不知道或不应知悉自身的权利受到侵害,并向人民法院寻求保护时,才需在二十年内提出申请,超过这个期限,人民法院将会直接拒绝保护。综上所述,无论是一般诉讼时效还是特别诉讼时效,都是从权利人知晓或应当知晓自身权益遭受侵犯之日起开始起算;然而,最长诉讼时效并非如此,而是从权利被侵权之日起便已开始倒计时。此外,对于那些通过行政复议处理的房地产纠纷案件,其诉讼时效设定为十五日,自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开始计算;至于未曾经历过行政复议程序的房地产纠纷案件,其时效设定为三个月,同样自知悉作出具体行政复议之日起计算。再者,对于有关行政处罚不服的诉讼行为来说,其诉讼时效则设定为三十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七条 民事主体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不影响承担民事责任;民事主体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优先用于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九条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