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解除商铺合同协议纠纷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商铺租赁合同的解除方式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主要分为以下两大类情形:第一,在特定条件下,承租方可采取单方面行动解除商铺租赁合同,且无需承担违约责任。例如,未经出租人书面许可擅自将商铺转租他人、未能按时足额支付租金、以及承租人未按照合同约定的使用方式或性质使用租赁物,导致租赁物遭受损害等情况均属此类;其次,若租赁物部分或全部损坏、丧失以至于无法达到原有的租赁目的时,承租人也有权选择解除该份合同。然而,另一方面,如非上述情形,若想提前终止商铺租赁合同,则必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合同并未约定相应的违约金条款,承租人便无需承担违约金,但是仍应赔偿出租人因此而产生的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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